面對琳瑯滿目的薪資、租金、權利金或執行業務所得,您是否常為了該「扣多少」、該「何時報」而感到頭大?一旦漏報或扣繳率計算錯誤,不僅可能面臨滯納金,更會影響企業的稅務誠信紀錄。
我國所得稅扣繳制度的核心在於「扣、繳、填、報」四個程序,即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所得時,依法扣取稅款、向國庫繳納、填寫憑單並向稽徵機關申報。
本篇文章將為您梳理最新的稅務規範,從基本的扣繳定義、常見所得類別的扣繳率對照,到實務操作中的檢核重點,透過系統化的整理,幫助您在忙碌的申報季中,依然能精準、高效地完成申報任務,守護企業財務的第一道防線。
以下為各類所得扣繳規定與扣繳率之詳細說明:
一、 扣繳義務人與給付定義
- 扣繳義務人: 包括事業負責人、機關團體或學校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執行業務者本人、破產管理人及信託受託人。
- 所得給付時點: 包含「實際給付」(現金/財物)、「轉帳給付」(轉入帳戶)、「匯撥給付」及「視同給付」(如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後 6 個月仍未給付)。
二、 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
扣繳率依所得人是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而有顯著差異:
| 所得類別 | 境內居住者 / 有固定場所營利事業 | 非境內居住者 / 無固定場所營利事業 |
|---|---|---|
| 營利所得 | 個人、境內營利事業:免扣繳 | 21% (自 107 年起) |
| 執行業務報酬 | 10% | 20% |
| 薪資所得 | 全月給付總額按 5% 或依扣繳表扣繳 | 18%;若全月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 1.5 倍以下者按 6% |
| 利息所得 | 10% | 20%;部分有價證券利息為 15% |
| 租金及權利金 | 10% | 20% |
| 競技競賽機會中獎 | 10%;政府中獎獎額逾 5,000 元者 20% | 20% |
| 退職所得 | 減除定額免稅後:6% | 減除定額免稅後:18% |
| 其他所得 | 告發獎金:20%;結構型商品交易:10% | 20%;結構型商品交易:15% |
【補充】境內居住者的定義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境內居住者)的定義主要依據《所得稅法》及相關解釋令,區分為以下兩大類情形:
1.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
指在台灣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
-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 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合計滿 31 天。
- 生活經濟重心在境內: 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合計在 1 天以上、未滿 31 天,但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生活及經濟重心」的認定原則包括:
- 社會福利: 是否享有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或農民健康保險。
- 家庭關係: 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是否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
- 經濟活動: 是否在境內經營事業、執行業務、管理財產、受僱提供勞務,或擔任董事、察人及經理人。
- 其他利益: 其他足以認定生活情況及經濟利益在境內的事實。
2.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者
指在台灣沒有戶籍,但在一個課稅年度內,於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的人。3. 營業稅規範下的「境內個人」定義
針對網紅及平台業者等營業稅課徵目的,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亦視為境內個人:
- 在境內有住所或居所。
- 所使用的電腦設備或行動裝置安裝地在境內。
- 行動裝置連結之手機號碼國碼為 886。
- 由帳單地址、支付銀行帳戶資訊、IP 位址或 SIM 卡用戶識別碼等資訊判斷為境內自然人。
區分居住者與非居住者的重要性
判定是否為「境內居住者」會直接影響稅務負擔與申報方式:
- 申報方式: 居住者採「結算申報」;非居住者原則上採「就源扣繳」。
- 海外所得: 居住者應適用「最低稅負制」(AMT);非居住者則免稅。
- 房地合一稅: 兩者適用的分離課稅稅率與持有期間級距有所不同
三、 扣繳限額與免申報規定
- 小額免扣繳: 給付予境內居住者個人(含執行業務者)或境內有固定場所之營利事業,每次應扣繳稅款不超過 2,000 元者,免予扣繳(分離課稅之利息或獎金除外)。
- 免填發憑單: 對同一境內居住者,全年給付所得總額不超過 1,000 元者,得免填報扣(免)繳憑單。
- 非居住者不適用: 上述免扣繳或免填報規定,對於「非居住者」均不適用,必須採就源扣繳。
四、 繳納稅款及申報憑單期限
- 給付境內居住者: 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日之次月 10 日前將扣得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 1 月底前向稽徵機關申報扣繳憑單。
- 給付非境內居住者: 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日起 10 天內,向國庫繳清稅款並完成扣繳憑單申報。
- 解散或合併: 營利事業若發生解散、廢止或合併,扣繳義務人應於主管機關核准之次日起 10 天內辦理申報。
五、 常見特定所得扣繳注意事項
- 執行業務所得: 介紹買賣成交機會取得之「佣金」屬執行業務所得(10%);但基於僱傭關係取得之工作獎金性質佣金則屬「薪資所得」。
- 鐘點費: 專家於公眾集會場所之專題演講屬「講演鐘點費」,享有 18 萬元免稅額;具有上課性質之「授課鐘點費」則屬「薪資所得」。
- 變相租金: 承租人代房東支付之房屋稅、地價稅或代償債務,屬變相租金,雖可免扣繳,但仍需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
- 外資股東股利: 自 107 年起,外資股東獲配股利之扣繳率已調高為 21%。
- 跨境電子勞務: 向外國營利事業購買線上廣告等電子勞務,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價款之日起 10 日內報繳稅款

結語:讓專業成為您的後盾,把時間留給更重要的事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看似例行公事,實則細節繁瑣,從所得類別判斷、扣繳率適用到申報期限的掌握,每一環節都考驗著企業的稅務合規能力。身為經營者,您的精力和時間應專注於核心業務的拓展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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