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權超過半數,且該公司價值逾半為不動產,處分股權須課徵房地合一稅

[稅務新聞]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權超過半數,且該公司價值逾半為不動產,處分股權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嗎?(112-07-27)

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50%以上係由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所構成者,該交易視同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房屋、土地交易,應依法核課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