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遇到創業主的第一個問題是:「要開公司還是開行號?有什麼差別嗎?」「公司和行號哪個比較省稅?」
要開公司還是開行號?這個問題在設立前就要先決定好,因為公司和行號這兩種組織是不能互換的。也就是說「行號」不得變更為「公司」,「公司」也不得變更為「行號」,所以最好先跟會計師討論適合的經營型態。
「公司」和「行號」相同的地方
- 都有統一編號
- 有須辦理扣繳支出發生時,都須依據稅法規定辦理扣繳。每年一月底前都要辦理各類所得扣繳申報
- 都需要辦理二代健保代為扣繳
「公司」和「行號」不同的地方
種類 | 行號 | 公司 |
---|---|---|
名稱不同 | 堂、記、行、號、社、店、館、舖、廠、坊、工作室 |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法源依據 | 商業登記法 | 公司法 |
名稱專用姓 | 同縣市不得重複 | 全國不得重複 |
股東或出資人責任 | 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 股東就其出資額或股份富有限清償責任 |
營業稅 | 小規模營業人:1% (國稅局核定) 非小規模營業人:5%? | 5% |
營所稅 | 無,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5%~40%) | 20%(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免稅) |
暫繳申報 | 免申報 | 應申報 |
未分配盈餘 | N/A(因強制分配) | 加徵5%,隔年六月底前決定分配金額 |
股東人數 | 獨資:1人合夥:2人 | 有限公司:1人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2人以上 |
組織轉換 | 行號不得變更為公司; 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 有限公司得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變更為有限公司; 但得與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相互轉換 |
如何選擇公司或行號的六個重點
重點一:股東或出資者有幾人?
如果股東或出資者只有一人可選擇開「行號」或是「有限公司」,如果人數眾多,建議開公司,因為當有股東要退股得情形發生時,較容易轉讓或變更負責人。
重點二:交易對象是否要求一定要公司?
有一些大公司及政府標案通常會限定只有「公司」才有合作或投標資格,若您的產業是需要跟這類公司合作的,就一定要開公司。
重點三:是否有貸款需求?
成立公司有許多貸款資源,像是青年創業貸款、微型鳳凰創業貸款等,雖然說行業也是可以辦理企業貸款,但實務經驗來說,「公司」的貸款額度和條件一般來說會比「行號」來的更好。
若未來有增添設備或擴大公司規模等需求,有規劃辦理貸款增加資金,建議設立公司比較有機會得到更好的貸款條件。
重點四:是否要做品牌?生意是否擴及全國?
「公司」和「行號」有名稱專用性的差別,「行號」的名稱是同縣市不得重複,「公司」的話是全國不能重複,若未來只做地區性的生意,成立「行號」即可,若想建立品牌,將生意做到全國,建議設立「公司」,以免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品牌形象,因名稱重複造成困擾。
重點五:行業別是否限定「公司」型態或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些營業項目有限定只能設立「公司」型態,可以參考 營業項目限專業經營、限公司組織型態經營或須標明專業名稱一覽表。
重點六:月營業額和稅率的不同
1.設立前可先預估一下月營業額是否在20萬以下?
1.1 月營業額20萬以下:若行業別沒有限制一定要公司組織,設立「行號」可以申請為「小規模營業人」,「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稅率是1%,國稅局是按季核定並寄稅單繳費即可。但國稅局也會依照附近同業情況和行業別來評估,即使申請也不一定都會核准。
1.2 月營業額超過20萬:不論設立「公司」或「行號」,都需要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稅率是5%,每兩個月都需要報繳營業稅。
2.所得稅稅率不同
「公司」每年5月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20%(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免稅)
「行號」是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稅率是5%~40%,所以也有可能比「公司」來的高。
總結:
要設立「公司」或是「行號」主要是看行業別及未來是否有資金需求,若沒有要經營全國性的品牌,只是在社區內開個小店(如,小吃店、服飾店等),設立「行號」僅需負擔1%的營業稅,不用負擔記帳及報稅費用可省下不少成本,待未來擴大再重新設立公司。
若設立初期已規劃未來有貸款、申請政府補助或是擴大經營的打算,建議直接設立「公司」較為長遠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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